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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應總統蔡英文對原住民土地正義的承諾,高雄市長陳菊今天將頒發「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狀」給六十戶原住民,面積約一百公頃;距高雄上次頒發權利回復狀已是四十三年前。這些年來,政府陸續授予原住民族土地所有權狀返還土地,高雄市民原會去年起,也大力宣導,希望仍在耕作、未取得權狀的原住民,提證明申請回復權利。原民會去年底就印好權狀,依查核進度製作權狀,合計一一○筆土地,等到今天統一頒發,目前還在清查十七筆、約五十公頃土地,以後還會續頒回復狀。這次陳菊特別用集體的方式,以公開儀式授予原民權狀,就是要宣示蔡總統的承諾。陳菊說,蔡總統尊重原住民與其土地的獨特關係,提出立法保障原民土地權的政策方向,高市府率先處理,今天的頒狀儀式就是重新定位權利回復的意義,宣示新政府對原民土地主權的尊重。原民會表示,大多數土地案件年代久遠,須溯及日據時期,許多是原民土地清冊上沒列入的,導致原民權益受損,造成族人糾紛不斷,辦理過程遭遇困難不少。去年有不少人提出申請,經原民會訪問當地耆老、一再確認,證明確有耕作行為,今年才頒發土地所有權狀。原民會說,原民取得權狀後,就視同是族人的財產,理論上可自由買賣、耕作,但希望原民珍惜,如要買賣,因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應由原民承接。原民會說,頒狀典禮除希望彰顯原住民土地正義,承擔還地於民的歷史責任,更希望族人深刻體會土地權利的重要性,好好珍惜愛護,把土地傳承給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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