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有很多人因為金錢上的問題很困擾

往往呢有些人向高利貸地下錢莊借錢害了不少人..

因此我分享了一些合法的借錢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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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2/07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暫定新台幣350,000,000元6.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35元,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俟案件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普通股總額之10%,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交法第28條之1第2項規定,提撥發行普通股總額之10%,計1,000,000股辦理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發行普通股總額之80%計8,000,000股,依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規定,由本公司原有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持股份比例儘先分認。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份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得於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股及原股東或員工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發展多功能影像檢測業務、發展醫療儀器設備買賣業務及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發行價格,係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訂定之。本次向主管機關申報案件時之每股發行價格僅先暫定為35元整,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俟案件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2)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認股基準日及各股東每仟股可認購現金增資新股之數額,擬請授權董事長俟本次現金增資案件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全權訂定。(3)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亦一併擬請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4)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5)上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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